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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住房空置率达22.4% 经适房错配高收入家庭
2014-06-12
  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在北京举办了以“城镇住房空置率及住房市场发展趋势”为专题的新闻发布会。
  此次发布的调查报告于2009年启动,历经2011年和2013年两轮大调查,涵盖全国29个省、262个县、1048个社区,采取了分层随机抽样访问的调查方式获得。
  发布会上,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主任甘犁教授公布了基于2013年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及2014年最新季度数据计算出的住房空置率,并详细分析了城镇住房市场的发展趋势。
  调查结果显示,2013年我国城镇地区住房空置率达22.4%,空置住房约4898万套,比2011年上升1.8个百分点。据此估算,城镇地区空置住房约为4898万套。在国际上,2000年至今,美国的空置率介于1%至3%。香港地区的住房空置率低于5%。欧盟在2004年的住房空置调查显示各国平均空置率为9.5%。日本2008年的空置率为13.1%。台湾地区2001年的住房空置率为17.6%。可见,我国住房空置率高于其它国家和地区。
  经济适用房空置比例达23.3%,未能发挥其社会保障作用
 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满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而提供的保障性住房。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显示,经济适用房的空置率高达23.3%,仅次于商品房的空置率。数据同时显示,家庭年总收入最高的25%家庭拥有经济适用房的比例最高,达3.2%,比中低收入家庭高出近1个百分点。“收入最高的25%家庭拥有的经济适用房中27.5%的比例处于空置状态,经济适用房存在严重的资源浪费和‘错配’现象,未能充分发挥其社会保障作用。”甘犁在发布会上如是说。【和讯房产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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